1、需要:手腕骨折后,醫(yī)生為了讓患者的病變部位快速恢復、減少局部的二次傷害,會建議患者打石膏進行固定。在拆了石膏后,雖然骨痂可能已經(jīng)基本形成,但依然比較脆弱。如果日常需要使用手腕,如敲鍵盤、寫字等,為避免在進行活動時,力度過大而再次刺激病灶,引起疼痛,此時建議患者繼續(xù)佩戴護具,待1-2個月后,手腕功能徹底恢復時,可以遵醫(yī)囑選擇摘除;
5、不需要:如果拆了石膏后,患者不需要經(jīng)常使用手腕,且沒有明顯的疼痛或活動困難等癥狀,則可以不再佩戴護具,日常的行為活動通常不會對手腕恢復造成較明顯的不良影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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